說明: 一、旨揭獎學金函文及申請辦法如附件1,獎學金申請書如附件2。 二、申請人(限設籍高雄市大學部在校生)應填具申請書,連同應繳文件,交由系辦公室協助在6 月30日前送達校友處。 三、得獎名單將公布於「淡江大學校友服務暨資源發展處」網站及「高雄市淡江大學校友會官網」(https://kstku.org.tw/)。 四、若成功通過審查,請申請者保留時間,參與114年8月23日(六)淡江大學新生暨家長座談會高雄場次(高雄市議會簡報廳)。 五、承辦人:任曉茵(分機8123)。 六、本活動與SDGs連結項目:SDG4(優質教育)、SDG17(夥伴關係)。 執行長 彭 春 陽 附件: 附件1_高雄市淡江大學在校生獎學金函文及辦法 附件2_高雄市淡江大學校友會在校生獎學金申請書 |